讀書會
101年4月8日開班-勞基法、民法、行政法基礎班-講義目錄
一、民法繼承順位與勞基法受領死亡補償、勞保遺屬年金給付順序之區別
二、勞動契約成立、生效、中止、停止、終止等與因故留職停薪之關係
三、職業災害無過失補償、民法有過失賠償、團保理賠與「抵充」之分析
四、意思表示運用於資遣、解僱、退休、到職、離職、復職及資遣通報實務
五、消滅時效與退休金、資遣費、工資、職災補償、勞保給付等請求權分析
六、預先拋棄權利與和解成立、簽立切結書產生之勞資爭議差異比較
七、民法強制禁止規定、契約自由原則與主管機關公告、核定、核備、備查
八、民法年齡計算與勞基法、勞退新制、勞工保險退休年齡之區別比較
九、民法限定繼承、拋棄繼承、概括繼承與處理員工負債薪水遭扣押實務
上課日期:101年4月8日(星期日)
上課時間:上午9時~17時
上課地點: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6
報名電話:0935523758戴洽
費 用:會員季繳3000元 非會員季繳3900元
(含指導費、場地、午餐、茶點)
【課程為連續性請勿缺課,第一次上課後已繳費用概不退還】。
附 註:1、如有個案分享請先e-mail:
lan6550@yahoo.com.tw內容以備整理。
2、請帶六法全書、勞工法規輯要。
3、請自備環保杯筷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