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基法、民法、行政法讀書會基礎班
101年6月4日-講義目錄
一、國家賠償-公有公共設施負有維護通常安全狀態之義務
二、行政罰法-一事不兩罰原則-
三、行政執行法-行政執行期間計算
四、行政執行法-行政執行保險債權
五、公法上請求權-時效完成權利當然消滅
六、違法行政處分-已逾訴願法定期間得依職權撤銷原罰鍰處分
七、行政契約-軍校退學生償還公費事件
八、資訊公開原則-申請閱覽卷宗
九、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向雇主求償-屬行政私法行為,行政法院無審判權
十、勞動基準法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-可以扣押、讓與供擔保
附錄:
1、訴願法
2、訴願扣除在途期間辦法
3、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
上課日期:101年6月3日(星期日)
上課時間:上午9時~17時
上課地點: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6
報名電話:0935523758戴洽
費 用:
會員季繳3000元 非會員季繳3900元(含指導費、場地、午餐、茶點)
;【課程為連續性請勿缺課,第一次上課後已繳費用概不退還】。
附 註:
1、如有個案分享請先e-mail:
lan6550@yahoo.com.tw內容以備整理。
2、請帶六法全書、勞工法規輯要。
3、請自備環保杯筷子